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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看到軍人開槍殺人、拿刀刺人的畫面,在當下我相信不管是誰,都會起身反抗的。況且當時我只是一個高中生,什麼是民主主義,什麼是國家主義,我都不懂,我只知道我無法壓抑我心中的憤慨,我需要為那些無辜死去的人做點事情…」-光州市民軍證言
1945年,二次大戰結束後,被日本統治了35年的韓半島終獲獨立,但隨即被美國、蘇聯兩國以北緯38度線為界,分成了南、北兩韓,並加以託管。1950年6月25日,韓戰爆發,南北雙方激戰了3年又一個月,全國民生經濟遭到嚴重破壞,在美國的經濟援助之下,韓國才迅速地恢復穩定。然而,經濟上的逐步發展,卻未能將韓國帶向更自由民主的道路。1961年5月16日,朴正熙發動軍事政變奪取政權,自此開啟了韓國軍人獨裁統治的序幕。然而,一人獨大的強勢作風,卻也為朴正熙招來殺身之禍。1979年10月26日,朴正熙遭到中央情報部長金載圭槍殺身亡,次日全國進入非常戒嚴狀態,並由國務總理崔圭夏暫代總統職務。
朴正熙強人執政的18年間,對韓國的經濟發展,有著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,然而,卻也因為他的獨裁與暴政,使得韓國的民主發展嚴重地遭到扼殺,人權的基本價值也受到蹂躪。
五一八光州民主化運動的經過
朴正熙遇刺之後,政治情勢動盪不安。12月12日,全斗煥夥同盧泰愚,派兵包圍了陸軍總司令兼戒嚴司令的鄭昇和官邸,並羅織罪名將他逮捕,取得最高軍權,是為「雙十二政變」。1980年4月,全斗煥自任中央情報部長,掌握實際權力,崔圭夏的代總統職位形同虛設。
5月間,抗議示威不斷,大學生不斷上街要求政府「解除非常戒嚴」、「保障言論自由」、「全斗煥下台」等。眼見事態嚴重,5月17日,韓國政府透過緊急國務會議,決議「非常戒嚴令」擴大全國實施,同時宣布禁止所有政治活動、嚴禁誹謗前現任總統,以及強制所有大學停課等,同時也拘捕了金大中、金泳三等民主人士。
5月18日,擴大戒嚴的消息傳到光州之後,眾多光州學生為宣洩心中不滿,齊聚於全南大學前展開示威抗議。事實上,當全國各大都市都進駐軍隊之後,敢公然向獨裁政府挑戰的,也只有光州的大學生了。面對光州大學生的示威,全斗煥竟派空降特戰部隊到光州鎮壓,多名學生遭毆打成傷。空降部隊的強勢鎮壓,引發光州民眾不滿,參與示威的民眾不斷增加。
5月21日,光州民眾再度聚集於錦南路的全羅南道廳前,抗議戒嚴軍在光州火車站前,向沒有武裝的市民開槍,造成兩名市民當場死亡。孰料,空降部隊竟向示威民眾展開全面攻擊,錦南路上的抗議民眾紛紛應聲倒地。
看到自己的親人,遭到殘酷射殺身亡,憤怒的光州市民再也按捺不住心中悲憤,開始襲擊警察署與後備部隊的槍械庫,奪取步槍、機關槍與彈藥等武器,自組「市民軍」,英勇地與戒嚴軍進行武裝抵抗,甚至還一度把戒嚴軍趕出了光州市區。
然而,5月27日,美國國務院發表了「不能坐視韓國的無秩序和混亂」的聲明,這被視為美國正式容許韓國當局以軍隊鎮壓光州的信號。當天,數千名的軍人開著坦克車進軍光州,隨即包圍了全羅南道廳,並展開強勢攻擊,僅僅一小時又十分鐘,這場維持10天的抗爭,就在獨裁政府的血腥鎮壓之下落幕。
成為禁忌的光州事件
在全斗煥執政期間,光州事件一直是不可碰觸的禁忌,在政府的操弄之下,整個事件的真相也不斷地受到扭曲,當時韓國政府將光州事件定位為「金大中等親共主義者主導的內亂陰謀事件」,嚴禁任何有關光州事件的報導與出版品的發行。
然而,即使在政府的干預與強勢鎮壓之下,每年的5月18日,在光州地區,由受難者家屬與事件倖存者所組成的「五一八光州義舉遺族會」等團體,仍會試圖舉辦五一八受難者追悼會。而韓國的大學生,在揭露光州事件的真相調查當中,更是扮演著主動積極的角色。在80年代中期,韓國大學生們就曾三次佔領過美國文化中心,甚至有學生往自己身上澆汽油,點火自焚,自殺身亡,以殉道的方式,來抗議美國政府默許韓國政府對光州進行屠殺。這些抗爭行動後來也都成為國際新聞,成功引起國際社會與韓國國民對光州事件的關注。
天主教與其他宗教團體,在追求人權與韓國民主化的過程中,也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。1987年,「光州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」藉著追悼光州事件七週年的契機,首次出版了光州事件的資料集,而首爾的「天主教正義具現司祭團」更播放從德國與日本帶回來的錄影帶,將當年政府殘酷鎮壓光州市民的畫面,赤裸裸地展現在人民面前。
光州事件的平反
在朴正熙執政時期,韓國就已開始施行經濟發展計畫,全力提昇國家經濟。在1981年,韓國首爾正式取得1988年第24屆夏季奧運會的主辦權後,全國更是積極地投入各項硬體建設,希望能將國家的知名度,以及整體的競爭力再往前推進。
然而,隨著經濟的富裕、生活水準的提昇,人民要求民主化、要求平反光州事件的聲浪也越來越大。1987年4月,全斗煥發表聲明,拒絕修憲,試圖長期執政,再加上天主教揭發年初大學生朴鍾哲被警察刑求致死的案件,以及6月大學生李韓烈被鎮暴警察以催淚彈擊中致死的案件,讓全韓國的民眾再也無法忍受軍事獨裁政權,於是紛紛在各地起身發動抗爭,向軍事獨裁政權展現「人民的力量(People’s power)」。
持續一個月的抗爭,韓國民眾以鮮血與生命,迫使韓國政府向民意投降。6月29日,盧泰愚發表總統直選、保障言論自由等8項宣言。〈六二九民主化宣言〉,讓韓國正式走向民主化進程。而盧泰愚也在另外兩組候選人整合失敗,各自參選的情況下,贏得了當年12月的總統直選。
然而,由於執政黨僅獲得三成六的支持率,原本不打算「拿石頭砸自己腳」,對前朝全斗煥等新軍部勢力進行清算的盧泰愚,在社運團體與在野黨的強力要求之下,不得不在1988年初成立「民主和解促進委員會」(簡稱「民和委」),透過「民和委」的建議案,除了將光州事件正式更名為「光州民主化運動的一環」,賦予它正式的歷史定位外,也決定對犧牲者與家屬進行物質性的補償。
盧泰愚原本希望能在國家和諧與和解的名分下,對光州事件進行真相調查,也就是希望能以不行使「政治報復」的方式,來與前朝作切割,並減少自己的政治包袱。但是1988年4月26日的國會議員選舉,卻首次以「朝小野大」的局面呈現,打亂了盧泰愚的政治算盤。新國會開議之後,5月便成立了「光州民主化運動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」,以及「第五共和貪瀆特別調查委員會」,正式開始全面調查全斗煥第五共和時期的惡行劣跡。1990年7月,韓國國會通過「光州民主化運動關聯者補償特別法」,並開始接受申報並發放補償金。
在反對陣營活動了大半輩子的金泳三,在1990年1月,變節投靠了盧泰愚政權,並且還在1992年底以執政黨候選人的身份,當選韓國總統。他在1993年5月13日,將盧泰愚政權定位光州事件的模糊用詞「民主化運動的一環」,以更明確的「五一八光州民主化運動」來表示。並且首次將全斗煥的「雙十二政變」與鎮壓光州定位為「內亂」,也就是認定全斗煥是為了鞏固自身權力,才派遣軍隊鎮壓光州的。
金泳三雖然提出具體的補償措施,但是對於受害者家屬與社運團體要求的真相調查與處罰主事者,卻表現出消極的態度。然而,由於社運團體的壓力,與政治局勢的急遽變化,使得金泳三改變既定的消極立場。1995年11月24日,金泳三指示制訂特別法來調查鎮壓光州的真相,並透過司法來處理第五共和的問題。
12月19日國會通過「關於五一八民主化運動等之特別法」、「關於破壞憲政秩序犯罪之公訴時效等之特別法」兩項不設公訴時效的特別法。檢方接著開始傳喚全斗煥與盧泰愚出庭應訊。1996年2月,全斗煥與盧泰愚等新軍部集團遭到起訴。半年後,法庭將盧泰愚以「從事叛亂、內亂重要任務」等8項罪名,全斗煥以「叛亂、內亂首謀」、「內亂目的殺人」等9項罪名起訴,一審判處全斗煥死刑、盧泰愚22年六個月徒刑。1996年12月最高法院判處全斗煥無期徒刑、盧泰愚17年有期徒刑的有罪判決定讞。光州事件在法律上終於獲得平反。
全斗煥為了個人執政的私慾,夥同盧泰愚等新軍部勢力,派遣精銳的空降部隊,至光州鎮壓要求民主化、要求獨裁政府下台的光州市民。有好長一段時間,死難者家屬不知道如何替他們的親人,洗刷「赤色份子」、「暴徒」等莫須有的罪名,所幸透過各個宗教、社運團體的協助,經歷了三任總統,十多年的努力爭取,終於促使政府、國會制訂出保障人權的基本法規,也讓當初無辜慘遭鎮壓身亡的民眾們,恢復自身的清白名譽。
南韓轉型正義最成功的地方,就是制定出保證人權的法律,讓國家真正藉由法律來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。轉型正義的實踐,不能只淪為即興的政治口號,必須透過司法的保障,與司法單位的確實執行,才能讓國家進入長治久安的社會。
1945年,二次大戰結束後,被日本統治了35年的韓半島終獲獨立,但隨即被美國、蘇聯兩國以北緯38度線為界,分成了南、北兩韓,並加以託管。1950年6月25日,韓戰爆發,南北雙方激戰了3年又一個月,全國民生經濟遭到嚴重破壞,在美國的經濟援助之下,韓國才迅速地恢復穩定。然而,經濟上的逐步發展,卻未能將韓國帶向更自由民主的道路。1961年5月16日,朴正熙發動軍事政變奪取政權,自此開啟了韓國軍人獨裁統治的序幕。然而,一人獨大的強勢作風,卻也為朴正熙招來殺身之禍。1979年10月26日,朴正熙遭到中央情報部長金載圭槍殺身亡,次日全國進入非常戒嚴狀態,並由國務總理崔圭夏暫代總統職務。
朴正熙強人執政的18年間,對韓國的經濟發展,有著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,然而,卻也因為他的獨裁與暴政,使得韓國的民主發展嚴重地遭到扼殺,人權的基本價值也受到蹂躪。
五一八光州民主化運動的經過
朴正熙遇刺之後,政治情勢動盪不安。12月12日,全斗煥夥同盧泰愚,派兵包圍了陸軍總司令兼戒嚴司令的鄭昇和官邸,並羅織罪名將他逮捕,取得最高軍權,是為「雙十二政變」。1980年4月,全斗煥自任中央情報部長,掌握實際權力,崔圭夏的代總統職位形同虛設。
5月間,抗議示威不斷,大學生不斷上街要求政府「解除非常戒嚴」、「保障言論自由」、「全斗煥下台」等。眼見事態嚴重,5月17日,韓國政府透過緊急國務會議,決議「非常戒嚴令」擴大全國實施,同時宣布禁止所有政治活動、嚴禁誹謗前現任總統,以及強制所有大學停課等,同時也拘捕了金大中、金泳三等民主人士。
5月18日,擴大戒嚴的消息傳到光州之後,眾多光州學生為宣洩心中不滿,齊聚於全南大學前展開示威抗議。事實上,當全國各大都市都進駐軍隊之後,敢公然向獨裁政府挑戰的,也只有光州的大學生了。面對光州大學生的示威,全斗煥竟派空降特戰部隊到光州鎮壓,多名學生遭毆打成傷。空降部隊的強勢鎮壓,引發光州民眾不滿,參與示威的民眾不斷增加。
5月21日,光州民眾再度聚集於錦南路的全羅南道廳前,抗議戒嚴軍在光州火車站前,向沒有武裝的市民開槍,造成兩名市民當場死亡。孰料,空降部隊竟向示威民眾展開全面攻擊,錦南路上的抗議民眾紛紛應聲倒地。
看到自己的親人,遭到殘酷射殺身亡,憤怒的光州市民再也按捺不住心中悲憤,開始襲擊警察署與後備部隊的槍械庫,奪取步槍、機關槍與彈藥等武器,自組「市民軍」,英勇地與戒嚴軍進行武裝抵抗,甚至還一度把戒嚴軍趕出了光州市區。
然而,5月27日,美國國務院發表了「不能坐視韓國的無秩序和混亂」的聲明,這被視為美國正式容許韓國當局以軍隊鎮壓光州的信號。當天,數千名的軍人開著坦克車進軍光州,隨即包圍了全羅南道廳,並展開強勢攻擊,僅僅一小時又十分鐘,這場維持10天的抗爭,就在獨裁政府的血腥鎮壓之下落幕。
成為禁忌的光州事件
在全斗煥執政期間,光州事件一直是不可碰觸的禁忌,在政府的操弄之下,整個事件的真相也不斷地受到扭曲,當時韓國政府將光州事件定位為「金大中等親共主義者主導的內亂陰謀事件」,嚴禁任何有關光州事件的報導與出版品的發行。
然而,即使在政府的干預與強勢鎮壓之下,每年的5月18日,在光州地區,由受難者家屬與事件倖存者所組成的「五一八光州義舉遺族會」等團體,仍會試圖舉辦五一八受難者追悼會。而韓國的大學生,在揭露光州事件的真相調查當中,更是扮演著主動積極的角色。在80年代中期,韓國大學生們就曾三次佔領過美國文化中心,甚至有學生往自己身上澆汽油,點火自焚,自殺身亡,以殉道的方式,來抗議美國政府默許韓國政府對光州進行屠殺。這些抗爭行動後來也都成為國際新聞,成功引起國際社會與韓國國民對光州事件的關注。
天主教與其他宗教團體,在追求人權與韓國民主化的過程中,也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。1987年,「光州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」藉著追悼光州事件七週年的契機,首次出版了光州事件的資料集,而首爾的「天主教正義具現司祭團」更播放從德國與日本帶回來的錄影帶,將當年政府殘酷鎮壓光州市民的畫面,赤裸裸地展現在人民面前。
光州事件的平反
在朴正熙執政時期,韓國就已開始施行經濟發展計畫,全力提昇國家經濟。在1981年,韓國首爾正式取得1988年第24屆夏季奧運會的主辦權後,全國更是積極地投入各項硬體建設,希望能將國家的知名度,以及整體的競爭力再往前推進。
然而,隨著經濟的富裕、生活水準的提昇,人民要求民主化、要求平反光州事件的聲浪也越來越大。1987年4月,全斗煥發表聲明,拒絕修憲,試圖長期執政,再加上天主教揭發年初大學生朴鍾哲被警察刑求致死的案件,以及6月大學生李韓烈被鎮暴警察以催淚彈擊中致死的案件,讓全韓國的民眾再也無法忍受軍事獨裁政權,於是紛紛在各地起身發動抗爭,向軍事獨裁政權展現「人民的力量(People’s power)」。
持續一個月的抗爭,韓國民眾以鮮血與生命,迫使韓國政府向民意投降。6月29日,盧泰愚發表總統直選、保障言論自由等8項宣言。〈六二九民主化宣言〉,讓韓國正式走向民主化進程。而盧泰愚也在另外兩組候選人整合失敗,各自參選的情況下,贏得了當年12月的總統直選。
然而,由於執政黨僅獲得三成六的支持率,原本不打算「拿石頭砸自己腳」,對前朝全斗煥等新軍部勢力進行清算的盧泰愚,在社運團體與在野黨的強力要求之下,不得不在1988年初成立「民主和解促進委員會」(簡稱「民和委」),透過「民和委」的建議案,除了將光州事件正式更名為「光州民主化運動的一環」,賦予它正式的歷史定位外,也決定對犧牲者與家屬進行物質性的補償。
盧泰愚原本希望能在國家和諧與和解的名分下,對光州事件進行真相調查,也就是希望能以不行使「政治報復」的方式,來與前朝作切割,並減少自己的政治包袱。但是1988年4月26日的國會議員選舉,卻首次以「朝小野大」的局面呈現,打亂了盧泰愚的政治算盤。新國會開議之後,5月便成立了「光州民主化運動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」,以及「第五共和貪瀆特別調查委員會」,正式開始全面調查全斗煥第五共和時期的惡行劣跡。1990年7月,韓國國會通過「光州民主化運動關聯者補償特別法」,並開始接受申報並發放補償金。
在反對陣營活動了大半輩子的金泳三,在1990年1月,變節投靠了盧泰愚政權,並且還在1992年底以執政黨候選人的身份,當選韓國總統。他在1993年5月13日,將盧泰愚政權定位光州事件的模糊用詞「民主化運動的一環」,以更明確的「五一八光州民主化運動」來表示。並且首次將全斗煥的「雙十二政變」與鎮壓光州定位為「內亂」,也就是認定全斗煥是為了鞏固自身權力,才派遣軍隊鎮壓光州的。
金泳三雖然提出具體的補償措施,但是對於受害者家屬與社運團體要求的真相調查與處罰主事者,卻表現出消極的態度。然而,由於社運團體的壓力,與政治局勢的急遽變化,使得金泳三改變既定的消極立場。1995年11月24日,金泳三指示制訂特別法來調查鎮壓光州的真相,並透過司法來處理第五共和的問題。
12月19日國會通過「關於五一八民主化運動等之特別法」、「關於破壞憲政秩序犯罪之公訴時效等之特別法」兩項不設公訴時效的特別法。檢方接著開始傳喚全斗煥與盧泰愚出庭應訊。1996年2月,全斗煥與盧泰愚等新軍部集團遭到起訴。半年後,法庭將盧泰愚以「從事叛亂、內亂重要任務」等8項罪名,全斗煥以「叛亂、內亂首謀」、「內亂目的殺人」等9項罪名起訴,一審判處全斗煥死刑、盧泰愚22年六個月徒刑。1996年12月最高法院判處全斗煥無期徒刑、盧泰愚17年有期徒刑的有罪判決定讞。光州事件在法律上終於獲得平反。
全斗煥為了個人執政的私慾,夥同盧泰愚等新軍部勢力,派遣精銳的空降部隊,至光州鎮壓要求民主化、要求獨裁政府下台的光州市民。有好長一段時間,死難者家屬不知道如何替他們的親人,洗刷「赤色份子」、「暴徒」等莫須有的罪名,所幸透過各個宗教、社運團體的協助,經歷了三任總統,十多年的努力爭取,終於促使政府、國會制訂出保障人權的基本法規,也讓當初無辜慘遭鎮壓身亡的民眾們,恢復自身的清白名譽。
南韓轉型正義最成功的地方,就是制定出保證人權的法律,讓國家真正藉由法律來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。轉型正義的實踐,不能只淪為即興的政治口號,必須透過司法的保障,與司法單位的確實執行,才能讓國家進入長治久安的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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